注解

道的本质——力的引申——老子的第十四章

作者:马新峰   来源:老子论坛   阅读:25114  
内容摘要:第十四章  視之不見,名曰夷;听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其上不□,其下不昧。繩繩兮不可名,复歸于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后。  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
第十四章

  視之不見,名曰夷;听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
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其上不□,其下不昧。繩繩兮不可名,
复歸于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迎之不見其首,隨
之不見其后。
  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章解]
        看不见的东西,我们叫它“无影”、听不到的声音我们叫它“无声”、摸不到的东西我们称它“无形”,这三种东西是不可分的,他们的本质是一种东西。这种东西是在天地之前就存在了。并且今后还一直伴随着我们。他是个什么样子呢?它存在与事物内部,我们便能感觉到它。它存在与不同事物间表现出的性质便不同。我之所以能够知道天地之间的奥妙,就是因为我了解了他的性质。
   [章意]
        章意:故名思意,就是这一章存在的意义。我们平直的把这一章译出来是没有一点意义的。我们只有弄明白老子形容的“东西”这一章才有意义。以上只是个人观点。
        这种被老子形容的神秘物质到底是什么呢?我用一个例子告诉大家我的观点。
     电这种东西被我们发现后,通过电视机我们可以看到图象、通过录音机我们可以听到声音、触电便能感到它的存在。老子说的东西和电很相似,他就是力。
                                                                                          世间万物由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变化中,必然会有力的参与。而同样大小的力作用与不同事物,其结果一定不同。这是我对这一章终结的道理。希望大家多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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