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史记》之老子里籍无人篡改
涡阳县、谯城区不是古代的苦县,天静宫也不是真正的老子出生地。当涡阳说、谯城说硬把二者附会成老子故里时,就会发现有许多榫子根本接不上,与史不符,与今不合。于是,他们就在史书上做文章,愣说与他们观点不一致的史书写错了。尤其令人惊讶的是,涡阳说者还公开宣称《史记》之老子里籍被人篡改了,企图在老子里籍问题上把水搅浑,乱中渔利。这些人否定《史记》的理由是,在老子里籍问题上,陆德明《老子音义》说:“‘史记’又云‘陈国相人也’”,孔颖达《礼记·曾子问疏》说:“按‘史记’云,老聃,陈国苦县赖乡曲仁里人也”,加上今本《史记》的“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这样就有三种《史记》版本,因此就断定有人篡改了《史记》之老子里籍。对此观点,笔者不敢苟同。
1.陆、孔二人所说的“史记”并不一定就是《史记》
司马迁作《史记》时,并没有给他写的书起名,但在自序里曾说过“太史公书,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后人就认为“太史公书”就是司马迁起的书名。东汉之前,人们都是以《太史公书》、《太史公记》来称呼司马迁的《史记》。东汉中期至唐朝初年,官方修撰的史书中仍无“经籍志”一栏,所以,对司马迁的那部巨著既称“史记”,也称《太史公书》,对别的史书也称“史记”,即“历史记录”、“史籍记载”之意,就相当于我们今天常说的“旧志云”等等。比如敦煌写本《贞男》称:“颜叔子,鲁人也……周时人,出‘史记’”,这里面的“史记”指的是《后汉书》的一条注;唐初释玄应所撰的《一切经音义·卷八十一》载:“史记云:‘籀者,周时史官教国子学童之书……’”中的“史记”指的又是《汉书》;《史记·老子列传》载:“自孔子死之后百二十九年,而史记周太史儋见秦献公……”,这里的“史记”指的又是《秦记》,成书于孔子死之后百二十九年,即公元前350年,是秦穆公(前361~前338)时期的一部史书。直到唐代,两朝良佐长孙无忌才把司马迁的作品正式定名为《史记》并赋予其官方权威色彩。长孙无忌等人编撰的《隋书》(史志部分)云:“史记一百三十卷,目录一卷,汉中书令司马迁撰……汉书一百一十五卷,汉护军班固撰”,这是官方权威的叙述,真正定下了《史记》书名。《隋书》(史志部分)成书于656年,而陆德明、孔颖达二人均出生于南北朝时期,其中陆德明卒于630年(80岁),孔颖达卒于648年(74岁),长孙无忌正式给《史记》定下名称时,陆、孔二人已分别仙逝26年、8年,因此,二人所说的“史记”并不一定就是指司马迁的《史记》,可能是“历史记载”之意,也可能指的是其他史书。今天质疑《史记》被人篡改者,其实是犯了以今断古的错误。
2.古人没有篡改老子里籍的动机
大凡篡改史书者,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老子里籍问题并不涉及这些秘密,改之又有何用?何况古代私改国史是犯法的,轻则免职,重则杀头,甚至灭门。史书记载,东汉史学家班固之父班彪曾作《史记后传》未成,班固继承父志,在《史记后传》的基础上撰写《汉书》。有人上告他私改国史,下狱。其弟班超上书辩白,得释。后来,汉明帝刘庄知道其“著作之意”,才命班固继续完成《汉书》。班固把《史记》的纪传体通史变成《汉书》纪传体断代史,并对《史记》进行补充,就几乎酿成牢狱之灾,如果有人真的敢篡改《史记》,定会惹下杀身之祸。
3.史记没有被篡改的可能
一般读书人是没有能力篡改史书的,帝王将相篡改史书也并非易事。在刚开始编修志书时,他们或许可以强加一些个人意志,隐瞒一些历史事实,但对于已经在天下流传成百上千年的史书也是奈何不得。史料记载,秦始皇焚书坑儒,幸存者亦有;唐玄宗下诏将《汉书》卷二十《古今人表》中的老子由“中上”升为“上上(圣人)”,与孔子相同,但唐以后的《汉书》仍将老子恢复原位;宋徽宗也曾下《老子升史记列传之首在京神霄宫刻御注道德经御笔手诏》,将老子列传改为《史记》列传之首,但宋代以后出版的《史记》仍将老子排在列传第三。由此可见,即使古代皇帝下诏改动了史书,当时的学者可能不敢提出疑义,但其后的学者也会如实纠正,其欲篡改史书的目的很难达到。况且古代帝王大都对老子宠爱有加,顶礼膜拜,谁又愿意冒老子之大不韪篡改其里籍呢。《史记》成书后,司马迁就把该书抄了两本,一本藏之名山,一本传于其亲戚。20年后汉宣帝当政时期,司马迁的外甥杨恽把这本书献与皇帝,汉宣帝随即允许公布于天下。自此,这本中国史学史上的巨著便在天下传播开来,宫廷内外,乡闾民间,都有《太史公书》,谁也篡改不完。当然,《史记》在流传过程中,后世学者根据班固《汉书》等史料又对其内容进行充实也是可能的——因为唐代之前《汉书》地位高于《史记》,唐代之后《史记》地位才高于《汉书》。据统计,目前流行的《史记》读本大约有78万字,如果忽略掉其中的标点符号8万字节,那么,现在人们看到的《史记》也应该有约70万字。而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里称《太史公书》为“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那么这多出的近18万字就应是古人根据当时的史料补充进去的。比如《史记·楚元王世家》云:“地节二年,中人上书告楚王谋反,王自杀,国除,入汉为彭城郡”。汉宣帝地节二年就是公元前68年,一般认为司马迁死于公元前86年汉武帝亡故之后,享年59岁,地节二年司马迁已经死去18年了,怎么还能知道那时发生的事情。很明显,这一段内容就是后人根据《汉书》补充进去的。但“补充”和“篡改”并非同一个含义,后人补充的材料系《史记》中所没有的,是某些东西的细化、具体化,并未改变《史记》原意,并未把“张三”改成“李四”,仍不失其较高的参考价值。古人尤其是唐宋以前的文人封建礼教思想根深蒂固,做人讲究气节,做事认真负责,做学问相当严谨,不会象明清以后的文人那么冒失、“灵活”,因此,他们一般不会随意改变前朝史书的内容。况且《汉书》是一个断代史,其中也没有老子传。因此,《史记》老子部分被人篡改的可能性是非常非常小的。
4.老子里籍没有篡改的必要
从《史记·老子列传》的内容来看,所谓三个版本的《史记》在老子里籍记载上是一致的,并不矛盾。如果改来改去都一样,还篡改它干嘛!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即便陆德明、孔颖达所指的就是司马迁的《史记》,二人的话也不是在背诵史记,而是用自己的话表述《史记》对老子里籍的记载,是间接引语,并非直接引语,因而也就不太完全一样。但“陈国相人”也好,“陈国苦县赖乡曲仁里人”也好,“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好,在内容上并不相悖,只是陆德明、孔颖达二人对史记翻译的不同罢了,就如同我们今天在讨论老子里籍时也经常说“《史记》记载,老子是河南道亳州真源县人”、“《史记》记载,老子是河南鹿邑人”、“《史记》记载,老子是河南省鹿邑县太清宫人”一样,也都没有用《史记》的原话表述,而是实事求是地把《史记》的内容翻译成后世或当时的地理概念。查历代史书,在引用以前史籍作注时,大都使用间接引语,很少使用直接引语;大都引用其意,很少引用原文。比如《水经注》在引用《后汉书·虞诩列传》解释《汉尚书令虞诩碑》时就仅使用了50多个字,而《虞诩列传》的原文近3000字。其他象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乐史《太平寰宇記》、杨守敬《水经注疏》等文献,大都也使用间接引语。因此,我们不能以这些间接引语来证明陆、孔二人所看到的《史记》就与今本《史记》不同。
5.诸版《史记》之老子里籍记载一致
由于我国古代尚未有统一的印刷制度,大多文献依靠刀刻手抄,因此,流传下来的会有许多版本。《庄子》、《道德经》、《史记》、《老子铭》、《水经注》、《大明一统志》、《江南通志》等图书莫不如此。且文献越古,流传下来的版本越多。195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贺次君《史记书录》就归纳出《史记》重要版本六十余种,既有唐以前的《史记》抄本,也有宋、元、明刊本。但上世纪我国通行的《史记》读本只有两种,这两种读本对老子的记载微有不同,一云“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聃,周守藏室之史也”,一云“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伯阳,谥曰聃,周守藏室之史也”。对这两种读本,孙以楷教授称后一种版本为“今本”(前一种自然就是“古本”),认为“今本《史记》中老子‘字伯阳’之说是后人妄加的”,因此,就断定“今本《史记》中‘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一段文字,(也)是后人改动了的……原本当作:‘老子者,楚相县人也’。”这就让人费解了,即使“字伯阳”三字是后人妄加的,就怎么能断定“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也是后人改动的呢?怎么就能断定“原本当作:‘老子者,楚相县人也’呢?这两个版本虽然在个别内容上有差异,但在老子里籍的记载上却是惊人的一致,都是“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流传到日本和台湾的版本也是如此,东汉皇帝看到的版本也是如此(东汉延熹八年,汉桓帝两次派人祠老子都是去苦县,而不是相县,就说明东汉皇帝御览的《太史公书》就是苦县,与今本《史记》相同),著名的《史家》三家注《史记集解》、《史记索引》、《史记正义》,也都相信司马迁的说法,这恰恰证明老子里籍没有被篡改。魏晋之际史学家谯周撰有《古史考》,系专为考订司马迁《史记》所载周秦以上史事之误而作,该书对苦县的考证是“有曲仁里,老子里也”,说明老子的确是苦县人。唐代前后史书对老子里籍记载如此惊人的一致,足以证明所谓史记在唐朝时被人篡改的说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孙以楷教授认为《史记》“原本当作:老子者,楚相县人也”的说法纯系主观臆说,既没有出土竹简为据,也与边韶《老子铭》等史书相悖。古代文献都有许多版本,应求同存异,不能因版本多就怀疑一切。如果都以这种怀疑一切的态度来研究历史,那么,我国古代卷帙浩繁的古代文献就没有任何参考价值。《大明一统志》虽系明代产物,但也有许多版本,我们总不能认为今本《大明一统志》“天静宫”一条也是被人篡改过的,原本应作:“天静宫,在亳州东一百二十里,相传是李母感星之所”吧。
6.“楚苦县”确为《史记》之原版
不仅诸版《史记》记载一致,《水经注·阴沟篇·涡水》篇中关于楚太子建之墓和已吾县故城的注录也证实老子生前苦县可能已经属楚,《史记》的相关记载和现今出土竹简也证实“楚苦县”应为《史记》原版。
(1)《史记》证实苦县属楚
从《史记》记载可以看出,老子西出函谷时陈国已被楚国完全吞并,到司马迁修志时,苦县既隶属故楚之地,也隶属不同时期的“楚国”。秦朝时期,国家大一统的局面刚刚开始,可能因楚国比较宽厚而秦国比较残暴的缘故,人们并不认可秦朝这一国度,许多人仍以“楚”为正统。因此,陈胜起义建立的农民政权就称“张楚”,意为“张大楚国” ,苦县就属张楚国。西汉时,人们传统上仍把故楚之地称为楚地。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就把楚地分成三部分,“自淮北沛、陈、汝南、南郡,此西楚也……彭城以东,东海、吴、广陵,此东楚也……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长沙,此南楚也”,这说明陈、沛两地都被视为西楚。《史记·汲郑列传第六十》也记载:汉武帝时期,“上以为淮阳,楚地之郊,乃召拜黯为淮阳太守”,这说明汲黯任淮阳太守时,淮阳郡仍被汉武帝视为“楚地之郊”。既然淮阳郡、沛郡在司马迁时期仍被人们视为“楚地”,老子故里位于“楚苦县”就完全可以说得通。
西汉时期,故楚之地出现了不同的诸侯楚国。从《史记》记载看,苦县也先后隶属这些楚国。其中,高祖元年(前206年),楚汉争雄,相约以鸿沟(今贾鲁河一带)为界,东归楚,西归汉,苦县隶属项羽的西楚国(都彭城,今徐州市)。高祖五年(前202年),刘邦从张良计,以裂土封王为代价,许以“并力击楚,楚破,自陈以东傅海与齐王,睢阳以北至谷城与彭相国”(见《史记·项羽本纪》),换取韩信、彭越共击楚军。项羽兵败自杀后,高祖兑现诺言,徙齐王韩信为楚王,陈县以东至大海均属韩信楚国(都下邳,今江苏睢宁),睢阳以北至谷城为梁国,苦县又改属韩信楚国。高祖六年,刘邦以韩信谋反为由,把韩信降为淮阴侯,“分其地为二国。高祖曰将军刘贾数有功,以为荆王,王淮东。弟交为楚王,王淮西”(见《史记·高祖本纪》)。《史记·荆燕世家》也记载,汉王六年,“废楚王信,囚之,分其地为二国。……立刘贾以为荆王,王淮东五十二城;高祖弟刘交为楚王,王淮西三十六城”,虽没有列出淮西三十六城的具体名称,但此时淮阳国尚未建立,苦县隶属楚元王刘交楚国(都彭城)是确信无疑的。至此,汉初的郡县格局初步形成。《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表》云:汉初分封九个刘姓诸侯国,“自陈以西,南至九疑,东带江、淮、谷、泗,薄会稽,为梁、楚、淮南、长沙国”,“汉独有三河、东郡、颖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内史凡十五郡,而公主列侯颇食邑其中。”可以看出,汉初直属中央的郡共有15个;自陈以东的淮北西部(淮西)区域仍属楚国,苦县的确隶属汉初楚国。所以,从《史记》来看,在西汉前期,最起码在司马迁搜集史料之前(史料记载,元朔六年〈前111年〉司马迁35岁时,曾奉命视察西南;元封元年〈前110年〉承受遗命写史,开始其资料搜集工作。前后十余年间,除当时新建的郡制外,他的足迹几乎走遍西汉全国版图。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完成资料搜集工作,太初四年着手撰稿),老子故里苦县一直隶属于当时的楚国。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苦县这一段隶属楚国的历史逐渐被人们遗忘,加之《汉书》对楚国、沛郡和淮阳国的记载没有反映出这一段历史,因此,后人便对此产生了疑问。
(2)出土竹简证实西汉前期苦县应属诸侯楚国
1986年,湖北荆州张家山247号汉墓出土的《二年律令》竹简也证明,至少在吕后二年(前186年)前,西汉还未设立与楚国平行的沛郡,苦县仍隶属楚国。汉初封国有郡县两级,诸侯王国地位远在汉郡之上,有一定的军权、财权等,食王国租税,不食汉朝俸禄,专制皇权不能行之王国所属郡县;侯国是列侯封地,建制与县相当,直属朝廷,不受所在郡的管辖。从《二年律令·秩律》所录的汉朝中央直属的郡和侯国来看,吕后二年汉朝有16个郡,比《史记》记载的多1个,基本吻合;郡下之县和侯国274个。表面上看,《汉书》沛郡三十七县已列入4个:即沛、酆(丰)、酂、城父,但这4个其实并非沛郡之县,酂其时为萧何夫人之侯国,沛也为吕后之兄子吕种的侯国,城父为尹恢之侯国,均不属郡或诸侯王国所有,应为楚国境内由中央直属的侯国。丰则是汉高帝的祖籍,是汉高祖或吕后的汤沐邑,因而也直属汉庭。如果当时果真设有《汉书》中所列的直属汉廷的沛郡,其他30多个县也均应列入《二年律令》,但事实并非如此。这就说明在吕后时期,西汉的确还没有设立直属汉廷的沛郡,沛郡所辖之地仍属楚国,其辖境也与秦之泗水郡不太一样。综合各种史料推断,司马迁撰《史记》时,西汉可能并未设置沛郡,处于淮阳国与楚国交界的苦县可能隶属楚国,故司马迁书之;西汉直属汉廷的沛郡应在《史记》资料搜集工作完成后才正式设立,彼时楚国辖境已大幅缩减;汉宣帝地节元年(前69年),因楚王谋反,楚国除为彭城郡;汉宣帝元康三年(前63年)复置淮阳国时,苦县隶属淮阳国;黄龙元年(前49年)彭城郡复名楚国。而《汉书》所载之楚国就应是这时的楚国。
(3)《汉书》之误乃致后人对“楚苦县”质疑
客观地说,后人对“楚苦县”质疑者,均是受《汉书·地理志》所载楚国、沛郡、淮阳国辖境的影响。西汉立国231年,期间郡国废设频繁,《汉书》反映的只是西汉末年汉平帝时期、王莽篡位前的行政区划情况,与《史记》所载的西汉地理概念相差了100多年。《汉书·地理志》云:“……讫于孝平,凡郡国一百三”,是说到汉平帝时,西汉共有郡83个、国20个,合计103个。西汉200多年间郡国变化很大,只能选择一个统一的时间作为写作的基准点,因此,一本《汉书》很难反映其中的变化,有些郡国甚至记载有误。主要表现在:
一是楚国辖境自相矛盾。《汉书·卷一高帝纪》言:汉高祖五年,“以故东阳郡、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以砀郡、薛郡、郯郡三十六县立弟文信君交为楚王。”而《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言:“梁国,故秦砀郡”。汉初沛郡实际上隶属楚国,但班固误以为沛郡是高帝所改名的,是与楚国平行的郡,因此,就给沛郡预留出了位置,故造成楚国36县凑不够数,所以就不得不把砀郡重复使用,前者把砀郡纳入了楚国,后者把砀郡又纳入梁国,自相矛盾。
二是沛郡设置与史不符。《汉书·地理志》云:“沛郡。故秦泗水郡。高帝更名”,但《史记》中始终未有泗水郡更名为沛郡的记载。后来由于秦代文物的出土,有说法认为《汉书》泗水郡是对秦“四川郡”的误记(“四川”之名来自于当时境内淮河、沂水、濉水、泗水四条主要河流)。《史记·高祖本纪》中也仅见“泗川”地名的出现。西汉设立的泗水国与秦之“泗水郡”辖境全然不同。因此,秦朝可能只有四川郡、泗水亭而没有泗水郡(刘邦曾任泗水亭长),班固资料掌握得不太准确。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刘邦封刘濞为沛侯,第二年又封刘濞为吴王,都于沛(江苏沛县),改此前所封刘贾的荆国为吴国。高后元年(前187年),吕后又封其兄康侯少子吕种为沛侯。所以,《汉书》所指泗水郡的辖境在汉高祖时期一直分属吴国和楚国管辖,说高帝把其更名为沛郡了,显然与史不符。从刘氏族谱记载来看,刘邦的家乡沛县、丰县均属彭城郡(由楚国更名而来),与《汉书》所载隶属沛郡的说法也不一致。
三是淮阳国辖境变化未有丝毫显示。淮阳国是一个“备用”王国。之所以称其为“备用国”,是因为其经常作为其他刘氏宗亲的临时安置地,废设最为频繁。在《史记》成书之前,淮阳国四设四废,最长立国时间仅为8年。其中,高帝十一年置淮阳国封子友,2年后刘友徒赵,淮阳国除为郡;吕后元年又立惠帝后宫子刘强为淮阳王,7年后国除;文帝三年复置淮阳国,代王刘武徒为淮阳王,后又改徒梁王,仅8年淮阳国就除为郡;景帝元年封刘馀为淮阳王,景帝三年(前154)七国之乱平定后,削楚国薛郡置鲁国,徙淮阳王刘馀为鲁王,仅2年淮阳国除为郡。淮阳国的这几次废设,史未载其封域范围。根据《二年律令》竹简推测,其最初范围大致相当于秦时陈郡和西汉汝南郡的一部分,比《汉书》所载辖境大得多。而老子故里苦县位于淮阳国和楚国的交接地带,在景帝三年(前154年)和宣帝元康三年(前63年)期间,可能隶属楚国,并未隶属淮阳郡(此时淮阳国除)。《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也记载:元狩二年(前121年),“置六安国,以故陈为都”(也有史料记载分九江郡置六安国,治所在六县,即今安徽六安县北),说明这时的陈郡(淮阳郡)的辖境应比较靠南,位于涡水沿岸的苦县随同陈郡划归到六安国是不可能的。因此,《史记正义》在解释为什么司马迁把老子记载为“楚苦县人”时曰:“年表云淮阳国,景帝三年废。至天汉修史之时,楚节王纯都彭城,相近。疑苦此时属楚国,故太史公书之”。《汉书》所载苦县隶属淮阳国,应是汉宣帝元康三年(前63年)复置淮阳国后的事情。此时司马迁已仙逝多年。所以,司马迁把苦县作为楚国属县录入《史记》,而班固则把苦县作为淮阳国属县录入《汉书》。
7.史书之误完全可以对比察觉
不可否认,由于古代条件所限,史书在流传过程中也确有抄错、抄漏、抄颠倒者(这种差错是难免的,即便是今天的印刷品,文字差错率限制在万分之三以内也是允许的),但这些往往是一字之差,不会出现大面积的错误,只要把前后文联系对照起来,或与同期其他史料认真对比分析,也很容易矫正出来。比如在老子出生地的记载上,就有个别史书把谯县以“西”抄成谯县以“东”或谯县以“南”了。史书错记的现象也并非绝对没有。比如明代以前历代官修史书均记载老子出生地在亳州太清宫(今鹿邑太清宫),但明代官修地理志书《寰宇通志》(景泰七年〈1456年〉成书)、《大明一统志》(天顺五年〈1461〉成书)却把亳县天静宫(今涡阳天静宫)记载为老子出生地。这两部书云:“天静宫,在亳州东一百二十里,老子所生之地。后人建宫以尊奉之。元张起岩撰碑。”由于天静宫与朱氏王朝是同乡,且在明代保存完好,而太清宫在元代承受皇恩较重,与明朝死敌元廷过从亲密,且在元末被韩林儿拆毁,在开国君主朱元璋扬正一抑全真的宗教政策下始终未得以重建,因此,明王朝编修地理总志时,就凭当时尚存的天静宫以及亳县(洪武中城父并入亳县)上报的材料和张起岩道听途说的撰碑,把天静宫作为老子出生地加以录入。《寰宇通志》因纂修时间仓促,参加人员多杂,存在着地理错置、张冠李戴、以无说有等弊病,古今学者多有批评。《大明一统志》从编修到成书仅用两年多时间,实则是抄袭《寰宇通志》而来,虽然其也把《寰宇通志》中的老子由凤阳府人物移入开封府人物(鹿邑太清宫当时隶属开封府),但考其书,仍“引古事舛戾最多”(明末顾炎武《日知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称此书“舛错抵牾,疏谬尤甚”。之后,明弘治凤阳府方志《中都志》出于地方偏见,虽然也想把老子记为本地人,但因缺乏历史依据,就玩弄文字游戏,把天静宫记为“老子所妊之地”。“妊”者,孕也。天静宫实际上又重回“李母感星之所”的地位。此后,明万历皇帝也把鹿邑视为老子出生地(光绪《鹿邑县志·卷三建制考·坛庙》引明万历二十年鹿邑知县刘一澜《鼎建精忠祠记》云“鹿邑即真源也……余初莅任……时天子轸念元元,蠲恤之诏屡下小臣”。元元、玄元、混元,均是指太上老君李耳)。天静宫由“所生之地”变成了“怀孕之地”,虽然相比《大明一统志》有所修正,但仍会与老子生地相混淆。为此,清初《大清一统志》、《古今图书集成》、《江南通志》(清江南省方志)等史书对此又进行了矫正(在记载老子出生地时,《大清一统志》对天静宫加“相传”二字,对太清宫则直陈无疑;《江南通志》对老子里籍还进行了辩讹),老子故里在明末清初又复归原地鹿邑。对此,乾隆《亳州志》无奈而又心有不甘地按语道:“纵谓生于厉乡,归于鹿邑,此独非诞弥发祥地乎?无始之始,妙探其源,西太清宫当不敢为先也”。“无始之始”就是“始生”之前的时间,即“始孕”之时。乾隆《亳州志》不得不承认老子出生于鹿邑,却又把天静宫定为“诞弥”发祥之地,即怀孕之地,认为如果以神仙家编造的“始孕”之地来探求老子的起源,鹿邑太清宫当不敢为先也。
经过历代史学家对比,可以断定《史记》是很少误记的。如《史记·殷本纪》中记载了大约30位商王及其世次。尔后甲骨文出土,其上所载的商王和《殷本纪》大致相同,仅有一处出错,而这个错误也只是将商朝三位先公先王的世次顺序弄颠倒了,其余则全部吻合。西汉刘向、扬雄皆称司马迁有良史之才,东汉班固也称司马迁的《史记》为“实录”,“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因此,《史记》的真实性是不容怀疑的。
老子生活的时代是战乱纷争的时代。《史记》、《春秋左传》等史料记载,春秋战国期间,楚国十次伐陈,其中四次灭陈,一次灭而未占,两次使其复国,陈国疆土不断被楚国蚕食。老子出生地“江山频繁易主”,出生时究竟属陈还是属楚,确实难以判断。司马迁是个实事求是的史学家,坚持“信以传信、疑以传疑”。他搞不清老子的生卒年月,就回避了这一问题(现今流行的老子诞生于公元前571年的说法是今人根据孔子年龄推测的),直言“莫知其所终”,但对老子里籍则如实载入。春秋前期,乡、里较郡、县产生的早,各诸侯国下设乡里,而非郡县。《道德经》第五十四章云:“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邦”下就是“乡”,也说明老子生前可能尚未设置“县”或者“县”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相县、苦县设置以前,厉乡曲仁里已经存在。老子生前乡籍厉乡、里籍曲仁里没有变化,但国籍、“县”籍不断变化。春秋战国时代文字档案保管条件较差,司马迁时代史料仍然缺乏,老子出生的年月尚且搞不清楚,出生时厉乡究竟隶属于相县还是苦县、陈国还是楚国更无从知晓了,但可以肯定的是,老子一生的主要工作成就《道德经》是在其西出函谷时完成的;老子西出函谷之时,陈国已为楚所灭,厉乡隶属楚国,此后一直到《史记》成书之时,整个陈国辖境就被称为故楚之地,简称楚地;秦末至西汉时期,这里又先后设置了不同的郡国楚国;秦统一六国一直到西汉时期,厉乡还一直隶属苦县。《史记》成书之时,厉乡仍然可以称为“楚苦县”。因此,司马迁不言老子“生于”楚苦县厉乡曲仁里,而是得出“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的结论。这种以后来的行政区划作为里籍的表述方式古今经常采用。比如汉高祖刘邦生于秦国,但大家却公认其是西汉人。三国时期皇甫谧(215~282)所撰《高士传》云老子“或曰谯人”,唐宋时期的史料称老子“诞生于亳”、“降生伊亳”,“谯”、“亳”均非老子出生时的地理概念,而是史书形成时的地理概念——因为建安二十四年(219),东汉方分沛国立谯郡,治谯县。在此之前,辖有赖乡的老子故里苦县与谯县一样,同属县级行政区划,互不隶属,老子既不能称为“谯人”,也不能称“诞生于亳”。魏明帝景初二年(238),陈郡苦县划归谯郡,故皇甫谧就可以称老子为谯人了。南北朝末期,谯郡又改名为亳州,仍辖老子出生地谷阳(苦县易名而来),此后史料也可以称老子“诞生于亳”。同样,2000年涡阳县由阜阳市改属亳州市,此后涡阳人就只能称为亳州人而不能再称为阜阳人,即便某个人在划归亳州2年后就故去了,盖棺定论,他仍然是亳州人。春秋至东汉,老子出生地的国籍县籍先后演变为春秋陈相——春秋楚相(县)——楚苦县——东汉陈国苦县,而老子生卒年月又不祥,因此,老子在东汉以后会出现名称不一的几个籍贯也是正常的。